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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辅助生殖技术是什么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助孕技术均属限制性应用的高新卫生技术,关于建立辅助生殖机构退出机制。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助孕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助孕校验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每2年校验一次,校验不合格的收回其批准证书。校验不合格的标准包括: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的行为,严重超出批准的技术范围开展其他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制度严重不足或管理混乱等。近年来,我委又印发《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助孕管理的指导意见》《辅助生殖技术随机抽查办法》等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建立辅助生殖机构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对辅助生殖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管理和技术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助孕技术是限制性应用的高新卫生技术,对人类繁衍、**发展、伦理道德具有重要影响。
2、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是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和安全,保护医疗保健机构和医护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母婴保健法》、卫生部《关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助孕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不断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行为。
切实加强机构规划建设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同于一般的医疗保健服务。本着从严掌握、适度发展的原则,全省规划设置人类助孕1个,今后一段时间内暂不增加机构设置数量;
2、助孕人工授精和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服务机构原则上每个省辖市1个;
3、丈夫**人工授精技术服务机构每个省辖市1-2个。省将根据各市卫生发展规划、人群结构、育龄人口数量、不育症患者发病率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建设水平等基本条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各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促进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理论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1、关于放宽辅助生殖技术审批条件,增加辅助生殖中心数量。辅助生殖技术涉及医学、**、伦理、法律等诸多问题,属于限制性应用的特殊临床诊疗技术,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必须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医疗机构内开展,并进行严格准入和监管,确保全程规范实施。
2、2007年辅助生殖技术行政审批权下放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部分省份由于技术准入把关不严、辅助生殖机构出现多、散、乱等突出问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3、为规范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秩序,严防技术应用风险,2015年,我委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指导原则》和《关于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助孕审批的补充规定》,指导各省科学制订辅助生殖技术规划,合理控制辅助生殖机构数量,同时严格开展技术评审,推动审批流程更加公正透明。
4、2016年至2019年,全国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从451家增加到517家,经批准设置人类助孕的医疗机构从23家增加到27家。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助孕伦理原则
1、深入贯彻落实《“健康甘肃2030”规划纲要》,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生殖健康为核心,以保障医疗安全为前提,统筹规划全省各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
2、通过规划引领,优化资源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公益,逐步形成供需平衡、布局合理、规范发展的甘肃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需求。
1、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医疗保健保障制度逐步完善,我省生殖健康工作有序开展,孕产妇儿童健康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2、截至底,全省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共有3家,筹建机构有1家。其中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机构3家、助孕人工授精机构2家、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机构3家、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机构3家、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机构2家,并设置1所人类助孕。
3、2019年,全省辅助生殖机构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移植周期数12176个。全省常住人口2647.43万人,出生28.06万人,育龄妇女数为44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0.6‰,自然增长率为3.85‰。
4、目前,兰州市有3所服务机构,酒泉市正在筹建1所服务机构,其他市州尚未设置。机构数量相对不足且分布不均衡,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5、为解决供需不平衡的问题,需按照统一规划,控制总量,有序发展的原则,统筹安排全省辅助生殖机构总体数量和地区布局。
6、通过不断加强辅助生殖技术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各地辅助生殖机构建设工作,到2025年,建设覆盖全省布局合理,技术精良,供需平衡的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助孕
机构及服务现状1、目前我省已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10家。其中获准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机构10家,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机构8家,开展助孕人工授精2家,批准设立人类助孕1家,已纳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设置规划并开展筹建的医疗保健机构2家。
2、随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需求的增加,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快速发展。各个机构年治疗周期、**周期均逐年上升,平均年工作量明显增长。
3、据有关研究报告分析,我国不孕症发生率为10%左右,其中10-20%需进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助孕。2014年我省已婚育龄妇女近1880万。
4、据此推算,我省可能会有180万家庭受到不孕不育的困扰,其中约有18-36万对夫妇存在辅助生殖技术潜在的需求。
5、我省获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10家医疗保健机构区域分布不均衡,10家中有8家在成都市主城区;
6、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2013年,开展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周期数较多的超过3000个,较少的仅为100个左右。
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属限制性应用的特殊临床诊疗技术,应当严格准入、规范管理。规划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城市布局与交通、人口结构、不孕不育、医疗技术水平等因素,严格控制机构数量,防止盲目建设,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
2、从医疗健康服务供需实际出发,推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发展,体现**公益性,严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
3、充分发挥区域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作用,新筹建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设置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科医院。
4、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布局与交通、人口结构等因素,重点考虑服务需求集中、交通便利、幅射面广的区域。
5、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资源相对不足的区域应当优先规划,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为推进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保障人民群众生殖健康,根据《中华人民***母婴保健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助孕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城市布局与交通、人口结构、不孕不育等现状,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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